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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0:07来源:市委老干部局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并负责实施。

(二)督促检查全市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市级退休干部和市直市管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工作,参与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指导和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独特优势,统筹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

(四)积极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信息和动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

(五)协助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六)协助做好老年大学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市老教委协调、指导全市老年教育网络建设。

(七)指导和协调全市老干部活动室、老干部病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老干部易地安置和外地来肥老干部接待工作,老干部来信来访来电工作,县级以上老干部逝世后的登报审批、老干部遗属照顾的宏观指导工作,老干部工作的统计、宣传、信息(库)工作,以及老干部的走访、慰问等工作。

(八)做好原地级巢湖市市直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单位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与预算比较一致。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合肥市巢湖老年大学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

合肥老年大学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4926.21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926.21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87.63万元,下降7.37%,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2022年财政年中拨付企业离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助,2023年由人社局统一发放;二是局机关2022年做实职业年金缴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4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2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4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1.96万元,占64%;项目支出5374.04万元,占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26.2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4926.2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2.73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22年财政年中拨付企业离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助,2023年由人社局统一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4.81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22年财政年中拨付企业离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助,2023年由人社局统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645.18万元,占24.42%;教育支出(类)4922.46万元,占32.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82.06万元,占37.4%;卫生健康支出(类)392.59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类)383.7万元,占2.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财政年中拨付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奖;二是局机关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和丧葬费。三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制度改革基础性绩效纳入缴费基数,补缴2021年2022年养老保险。其中:基本支出9551.96万元,占64%;项目支出5374.04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65.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拨付行政在职人员和行政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奖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拨付事业在职人员和事业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奖。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9.83万元,支出决算为88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老干部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6.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和丧葬费。

5.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87.46万元,支出决算为492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887.3万元,支出决算为514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去世追减经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局机关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和丧葬费。

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0.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制度改革基础性绩效纳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补缴2021年2022年养老保险。

8.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制度改革基础性绩效纳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补缴2021年2022年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5.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行政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支出小于预算数;二是局机关企业离休人员已趸缴医疗统筹费,无需财政负担。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事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费报销支出小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5.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计提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6.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去世追减提租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5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9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76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81万元增长9.8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把控使用范围,加强车辆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老干部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占1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9万元,占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开展调研、访问和交流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45%。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省内外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6批,26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6.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86万元增长12.4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把控使用范围,加强车辆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老干部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2022年2023年均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活动的需要。2023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6.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1.86万元增长12.4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把控使用范围,加强车辆管理。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老干部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慰问老干部、走访调研等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及2个下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7辆。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7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含涉密不公开项目5个,实际公开12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1分,自评等次为。自评结果显示,2023年,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通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合肥市老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三大阵地建设,办好老年大学,建好老干部活动中心,服务好关工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善为老干部服务的软硬件水平等工作,进一步丰富离退休干部的精神生活等工作,为离退休人员的学习、活动、发挥余热提供便利条件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二是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四是不断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老干部工作队伍。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二是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四是不断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老干部工作队伍。在全局上下的一致努力和团结拼搏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各项老干部工作可持续影响力继续扩大。通过自评发现,2023年市委老干部局在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尚需更加细化、量化,充分考虑各类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影响(如:慰问、体检、帮扶人数预算不够精准,“服务离退休人员质量”指标未按照服务事项细化等);二是绩效运行监控需不断强化,需要进一步明确监控责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尚需加强,需要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执行人的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更加细化、量化各项指标,提高项目绩效的可操作性;二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完善相关制度,提前监控关口,督促各项目执行部门(单位),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全面完成预算任务,保障各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是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提升人员素质,强化工作人员的绩效意识,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网络链路租赁费”等12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2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合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合肥市巢湖老年大学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53.69元,比2022年度减少6.16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7.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2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1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中共合肥市委老干部局.pdf

2.合肥市委老干部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2个).pdf